巨野县永丰街道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25-01-21
广大居民朋友:
新春将至,我们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,然而,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,影响空气质量,加剧大气污染,损害身体健康,也极易引发火灾,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。
在2025年1月21日至3月2日(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)期间,全县区域内全面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,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,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,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、生产、生活环境,倡导更加文明的社会风尚,现向全办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:
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“践行者”。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不信传言,杜绝谣言,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,拒绝燃放烟花爆竹,拒绝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存储、寄递、销售、携带烟花爆竹,尽量选择电子爆竹、喜庆音乐、鲜花等更安全、环保的方式来欢度节日。广大党员、村两委成员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,传播文明社会正能量。
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“监督者”。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,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、储存、售卖、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,做到源头防范,消除安全隐患。
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“宣传者”。在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同时,积极宣传和倡导禁燃禁放烟花爆竹,利用朋友圈、微信群等方式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,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,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,积极弘扬正能量。
广大居民朋友们,让我们在传承传统的同时,点燃文明之火,升起礼仪之花,共同行动起来,从自身做起,不燃放烟花爆竹,倡导文明新风,共创清新洁净的生态环境,过一个温馨祥和的文明年、健康年、绿色年!
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
2025年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