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1月10日18:40,巨野县疾控中心接郓城疾控中心协查:感染者***于11月10在郓城进行核酸检测时混管阳性,复检仍为阳性,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在郓城隔离。协查显示其11月9日凌晨5:32乘坐同伴的面包车(鲁R1**78),一行四人到达巨野县南环路五里墩康巨菜市场采购物品,购物结束后8:30坐车返回郓城。
巨野县接协查后迅速对其行动轨迹及密接、次密接进行调查,目前对已排查出的密接、次密接人员均已采取管控措施。为做好巨野县疫情防控工作,现将感染者***在巨野县部分活动轨迹公告如下:
11月9日凌晨5:32乘车进入巨野五里墩康巨菜市场大门,6:15一行四人在老胡白藕批发买菜,6:25在孟*元蔬菜批发买菜,6:28在巨野蔬菜批发市场购物,6:32在金豆子好豆芽购物,6:51在(仙人掌)鲜猪肉店购物,6:55在卤水豆腐购物,7:01在张*姗店内购物,7:15在凉菜之家购物,7:30在白条鸡购物,同行者一人在此等候店家杀鸡,其余三人于7:39再次到张*姗店内购物,8:09在胡*福调味品购物,8:13在姚*辉处购菜,8:30一行四人买完菜后开车返回郓城。感染者***除在上述商铺内购买商品外,在市场内也逛过其他店铺,具体名称及地点不详,自述全程佩戴口罩。
请在上述时间、地点与该新冠无症状感染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,第一时间静止不动,立即向属地街道、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,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。
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,做到不信谣、不传谣,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,提高免疫力,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,做到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、少聚集。市外或市内发生本土病例区县返回人员请提前向镇街指挥部报备,配合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。如因隐瞒相关接触情况、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巨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
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2022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