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、市“放管服”和“一次办好”改革精神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,根据工作需要,经局党组研究,决定对菏泽市行政审批系统现有的评审勘验专家库进行重组优化、扩容升级,现公开征集精通行业技术规范的专家入库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入库专家条件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廉洁自律,遵纪守法,有奉献精神,服从大局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够认真、公正、诚实、廉洁地履行职责,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;(二)熟悉专业领域内有关的法律法规、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,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,在本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或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;(三)有较高业务素质,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,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,精通行业规范;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,身体健康,精力充沛,能胜任远途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;(五)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关于入库专家的其他条件和要求。对达不到第(三)项所列条件,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、知识全面的,由有关单位部门或两名以上行业专家书面推荐,并经我局审核确认后,也可认定为评审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。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类专家应同时满足:(1)身份为系统内在编的公务员、参公、事业编工作人员(含退休人员);(2)目前正在从事食品生产监管(包括许可、稽查)、食品检验或从事食品生产审批核查工作。评审专家已通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我局确认后,可直接认定为评审专家纳入专家库管理。结合2022年度《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权责清单实施目录》中所列踏勘评审事项,将专家入库专业类别分为七大类:(一)安全生产类:矿山、金属冶炼、石油天然气、烟花爆竹、化工专业。
(二)交通建设类:涉路工程、抗震设防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、消防设计审查、危险货物港口安全设计审查专业。(三)市场准入类:食品生产(酒类、食品添加剂、乳制品、普通食品)、计量标准器具核准、计量授权专业。(四)社会事务类:文物保护、文物商店设立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、有线电视安装设计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、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办学、燃气专业。(五)能源利用类:地图审核、节能审查(建筑节能、节地评价、化工节能)、矿产资源开采和勘查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、环境工程专业。(六)涉农事务类:生猪屠宰、种畜禽、食用菌生产经营、取水许可、水土保持、洪水影响评价、水利基建项目初设、河道采砂、水利工程(灌排工程、渔塘、避洪、修建水库)专业。(七)卫生健康类: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、涉水产品卫生安全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、单采血浆站设置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、医疗机构设置(内科、外科、儿科、妇产科、母婴保健技术、口腔科、耳鼻喉科、皮肤科、美容科、精神科、传染病科、病理科、结核病科、地方病科、肿瘤科、急诊科、预防保健科、康复科、中医科、放射诊疗科、院感科、老年病科、护理等)专业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进入专家库:(一)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受过刑事处罚、行政处罚、纪律处分的;(二)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名单或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;(三)曾被开除公职、被取消专家资格的;(四)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不得进入专家库的情形。(一)申请申请入库的专家,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:1.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家入库申请表(附件1);2.承诺书(附件2);3.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复印件;4.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;5.从事所报专业工作经历证明(附件3);6.不满足所列条件(三)的,需提交专家推荐意见(注明推荐专家详细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)。(二)审查我局通过聘请第三方等形式组建入库专家资格审查工作小组,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笔试、面试、考核等综合评价,经资格审查、公平筛选后,确定入库专家名单。
(三)公示审查合格的拟入库专家人选,将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(http://hzzwfw.sd.gov.cn/)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(四)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专家,正式纳入菏泽市行政审批评审勘验专家库管理。申请入库专家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,将纸质版入库申请材料,严格按照上述要求,在相应位置签字、盖章后,邮寄或报送至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踏勘评审中心。同时请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:mucuiping@hz.shandong.cn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注意事项
邮寄地址:菏泽市黄河东路3443号;邮编:274000;收件人:穆翠平;联系方式:18362990399。(一)此次专家库调整为升级重组,请所有有意向申请入库的专家统一提交入库申请材料。目前在库专家有意向继续入库的需重新提报申请材料。(二)申请入库专家依据公告的专业类别,选择最精通的专业小类,原则上一名专家只能入库一个专业类别,特别优秀的可以兼项(不得超过2个专业类别)。入库专家请务必明确从事专业。(三)入库专家按照我市财政有关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,事业单位正科级以上干部、公务员、参公管理人员不发放专家费,任职期限三年,依法享有专家权利,承担专家义务。(四)专家库管理员依事项随机完成专家抽取,评审勘验系统自动将邀约短信发送至被抽取专家,被抽取专家应及时完成短信回复。(五)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严格按照《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踏勘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》和《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踏勘评审专家评价管理办法》,结合申请人和监管部门意见,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。
联系人:穆翠平 电 话:18362990399,0530-5127001附件: (建议用电脑打开并填写)附件1.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专家入库申请材料附件2.承诺书附件3.工作经历证明(样本)